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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中院制定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 公告拍品数全省第一

人民网温州9月3日电 今天上午,温州中院相关负责人,向媒体介绍了新制定的《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。浙江法院于去年率先在全国推出网络司法拍卖,温州两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。

去年7月,受浙江省高院“钦点”,宁波的两家基层法院,在淘宝网上,以电子竞价的方式,拍出一辆三菱小客车和宝马730,成为网络司法拍卖的“吃螃蟹者”。

同样作为浙江省高院试点法院的温州市瑞安法院,经过一年多的时间,网络司法拍卖已取得不俗成绩。

瑞安法院副院长胡绍良说,开展网拍以来,截止今年8月底,瑞安法院在淘宝网上上线公告拍品112件,8月份拍品上线数52件。上线拍品总数和当月上线数,居浙江全省基层法院之首。“‘要想买房买车,上淘宝网司法拍卖会逛逛’已在瑞安当地深入人心。”

另一家受到温州中院高度赞赏的鹿城法院,在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一年多的时间里,共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93万元,而温州全市两级法院的数字是576.81万元。

与传统拍卖公司以《拍卖法》10%的规定上限收取佣金不同,网络司法拍卖实行零佣金。这种制度设计,被视为实现被处置财产的价值最大化,进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的重要工具。

“作为身处温州主城区的鹿城法院,共公告网拍金融案件执行标的99次,其中涉及大额资产的有30多个,包括房产20来个,机动车10来个”,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周洁如这么介绍。

温州市网拍单笔成交额新高诞生在鹿城法院。8月20日,该院以3182万元成交一房屋,节省佣金39.956万元。

为贯彻落实好网络司法拍卖这一为民惠民举措,温州中院在结合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《细则》。

温州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张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,《细则》贯彻网络司法拍卖优先的原则。机动车;产权明晰、已腾空的房屋(包括异地);厂房、股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赃物(罚没物品)等等;一般均应在网上拍卖。

审判、执行部门在移交相关材料时,对不适宜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应书面说明原因,中院司法鉴定处进行把关,“做到能上网的均应上网拍卖”。

《细则》还对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,对拍品选择、保证金数额确定、买受人违约后保证金的处理等等,作了明确规定。

据介绍,今年1到8月份,温州全市法院公告拍品338件,居浙江全省法院第一名,成交率为59.33%,累计成交金额达2.48亿元,溢价率为18.13%。(项锐)